免责声明:金色财经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理财建议。请确保访问网址为(jinse.cn) 举报

    美国证监会主席没有说“以太坊不是证券” SEC官方立场仍暧昧

    昨夜,CCN报道称,美国证监会主席Jay Clayton在给白宫代表泰德·巴德(Ted Budd)的回信中,首次公开确认以太不是证券。一石激起千层浪。

    要知道,美国证监会(SEC)对加密货币是否是“证券”的界定,直接决定了加密货币能否可以合法进入加密货币交易所交易,并接受证监会监管。

    但仔细阅读会发现,在CCN公布的美国证监会主席Jay Clayton回信原文中,文章并未提及以太,或其他任何加密货币的名称,也没有明确说明“以太不是证券”。证监会主席在回信中赞同的,是此前SEC财务部门主管威廉·海曼的观点,即随着时间推移,数字资产是否还属于证券的界定方法。

    一封回信引发的风波

    Jay Clayton在回信中最关键的一段话如下:

    “您在信中还问,我是否同意海曼主管在2018年6月演讲中关于数字通证的一些观点。我同意观点——数字资产是否作为证券来发行和交易,不是一成不变的。一种数字资产可能最初作为证券来发行和交易,因为它符合投资合同的定义。但是数字资产的设计机制可能随着时间推移而改变,导致其在随后的交易中不再符合证券定义。”

    “我同意海曼主管对于数字资产交易为何不能代表投资合同的解释。比如,购买者不再认为个体或组织在进行必要的企业管理和发展行为,这个数字资产可能不再代表’荷威标准’下的投资合同。”

    jafwWV6euBOJwXsErzcsg7NpZsnxhDjsnP52a6WL.png

    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到,证监会主席对海曼主管2018年6月份演讲中的以上两点表示认同,然而,他并没有在信中提及“以太坊不是证券”的观点。

    信中所说的海曼主管,是现任SEC财务部门主管威廉·海曼(William Hinman)。2018年6月,海曼主管在雅虎金融峰会加密货币分论坛上表示,“就目前架构来看,以太坊不符合证券定义”。

    在美国,衡量某种资产是否属于证券,遵循的是“荷威标准”。在雅虎峰会上,海曼主管从联邦证券法的角度,说明了美国证券法中的投资合同和“荷威标准”,详细阐述了他对数字资产是否属于证券的看法。

    “ 美国最高法院的’投资合同’最初在荷威案例中被宣布。’投资合同’要求对某一共同企业进行投资,并期望通过别人的努力获得收益。”

    这短短的一句定义,很重要的一点,是要通过其他组织或个人的管理发展获得收益。

    “当我看如今的比特币,我看不到一个中心化的第三方组织在企业中提供核心发展。也许从创立开始,比特币网络就已经通过去中心化方式运行了一段时间。将联盟证券法的信息披露制度应用于比特币的发行和交易,没什么意义”,海曼主管提到比特币时说到。

    比特币之后,海曼主管就提到了以太坊。

    ”将以太坊创立时的架构放到一边,基于我对现阶段以太坊的理解, 在以太坊的网络和去中心化架构上的以太币交易不是证券交易。”

    海曼主管强调,“某种资产是否是证券的定义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是在去中心化网络上有使用价值、单纯用于交换的数字资产,都可以作为投资策略而打包交易,那么这也是证券。”

    在演讲最后,海曼主管提出了六条判定数字资产是否是证券的标准。

    1.是否有个人或组织赞助或推动数字资产的创立与交易,并且这些人的付出在数字资产发展和潜在价值增长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该个人或组织是否保留了数字资产的股份或其他权益,来激励自身不断促进数字资产价值增长?购买者是否相信,会有人做出努力,让他们得到对数字资产投资的回报?

    3.项目发起方融资金额是否超过建设基础网络所需,假如是这样,发起方是否说明这些资金将如何用来支撑通证的价值,或者增加企业价值?项目开始运行后,发起方是否继续加大融资,来加强运行通证系统的功能和价值?

    4.购买者“投资”是为了获得收益吗?在这方面,项目方是否将网络中的商品或服务,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卖给一般大众,而不是网络中潜在使用者?

    5.证券法保护是否有意义?是否有其他人所依赖的个人或实体对企业的盈利起着关键作用,以至于披露他们的活动和计划对投资者来说很重要?数字资产的发起方与潜在买家/投资者之间是否存在资讯不对称?

    6.是否有发起方以外的个人或者单位行使治理权利或者有重大影响?

    证监会主席没有说“以太不是证券”

    证监会主席信件一出,市场纷纷解读。

    消息最早由CoinCenter网站发布,CoinCenter创始人Jerry Brito在推特中表示,感谢白宫代表泰德·巴德的行动,让加密货币的监管更清晰。但随后,他再次发布推文表示,有些人将之前文章的标题理解为,Clayton说以太不是证券,这不是文章的本意,我们已经改了标题。Clayton同意了海曼应用“荷威标准”的方法(其中包括目前以太不是证券)。

    DOsW5lfCBuHYsqtzGxy2JCPUbluiMYUXEHITj26G.png

    3GSFfKH6HTd4vzgWdBSDHZpv1Jm1bpp1NC3iC5N6.png

    福布斯评论员Joseph Young也发布推文强调,以太不是证券很清楚,这是去年SEC的Willian Hinman说的。

    但是,SEC主席Jay Clayton并没有“直接”说以太不是证券,搞清楚这一点非常重要。

    EI3OaRYzDv4ya72eZqJzCyBylhcO76LNNTh7dRvC.png

    The Block创始人Mike Dudas也评论说,实际上,当你逐字逐句地读这该死的声明时,它并没有说“以太不是证券”;事实上,它非常明确且巧妙地回避了这个特定的问题。

    Wc4hijL9QIvABTSmli3u6yviCzmNKpHpiSaikhnU.png

    加密领域律师兼区块链总裁Marco Santori也给加密爱好者们泼了一盆冷水,称不要对Clayton的信解读太深。

    这位律师首先强调,Clayton没有说“以太不是证券”。他说的是,他同意海曼的解释,即什么情况下,通证不再是证券。

    JPjLST4YqK0Jv8wmHZxMNZZVWjP0GEvp287RQ3sl.png

    Santori还分析了证监会主席和海曼主任两人言论的不同地位。海曼主任可以在雅虎峰会上说这样的话,但是证监会主席在写给议员的信件中这样说,将会是完全不同的含义。那将被认为有法律约束力,这不是证监会想看到的。

    Santori强调,语言背后都有含义,措辞背后也有。

    OvMp6TaIXKmMuNRTQ1tbrYsAPXUmIwXJkTNzo46C.png

    对于这封信件,他最终总结,证监会没有官方声明以太是证券,海曼的声明是目前证监会阐述证券定义的最佳启发。

    1LI0ciXe6xtoEOXbdM2wUUi6yq9zQ8niMY478EWu.png

    有趣的是,CCN在引述Santori结论时表示,如此看来,信件内容表明美国SEC不认为以太是证券,但是也没有正式宣布它不是证券。

    证监会主席曾说“像比特币一类的加密货币不是证券”

    证监会对加密货币的态度备受市场关注。我们肯定的是,Jay Clayton曾在接受CNBC视频采访时说,“比特币不是证券”,但当时他拒绝评论其他加密货币。

    JE3V6UDRqSk3EU7IKI4IFnCMFXiY6uZL6qsExyV6.png

    美国SEC主席Jay Clayton接受CNBC采访

    Clayton在采访中说,“在金融领域,像比特币一样的加密货币希望可以取代美元、人民币、欧元等主权国家货币,这样的加密货币不是证券。”

    他进一步声明了证券的定义:“一枚通证,一种数字资产,我通过它们给你资金,你拿走进行风险投资……作为报答,你将给我收益,或者我可以在二级市场通过交易获得收益,这是证券。我们监管证券,我们监管这类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当主持人接下来询问这位SEC主席对以太、瑞波等其他加密货币的定义时,Clayton称,不会评论某一个特定的加密货币是否是证券。

    jinse.cn 0
    好文章,需要你的鼓励
    jinse.cn 0
    好文章,需要你的鼓励
    参与评论
    0/140
    提交评论
    文章作者: /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系金色财经原创稿件,版权属金色财经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已经协议授权的媒体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金色财经",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提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本资讯不作为投资理财建议。

    金色财经 > Cloudsun > 美国证监会主席没有说“以太坊不是证券” SEC官方立场仍暧昧
    • 寻求报道
    • 金色财经中国版App下载
      金色财经APP
      iOS & Android
    • 加入社群
      Telegram
    • 意见反馈
    • 返回顶部
    • 返回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