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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金融研究院主办讨论会:ICO应该像私募基金一样监管

    4月7日,韩国弘益大学经营学教授洪基勋(音)在由韩国证券学会和韩国金融研究院主办的“应对金融生态界现状和课题”讨论会上表示,对ICO的监管应该像对待与其性质相似的私募基金一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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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基勋指出:“ICO投资者的特性以及它的营销方式与私募基金相似”,“像私募基金一样进行监管是最有效的ICO监管方案。”

    洪基勋还指出,ICO综合了多种形态和性质,虽然它的名字来源于IPO上,但ICO并不一定是买卖企业所有权的行为,因此两者具有根本的不同之处。

    他还表示,虽然ICO的形态类似于众筹基金,但性质不同。他说:“投资者们通过股份投资型、债券型众筹等成为与企业有利害关系人(Stakeholder)的人。但ICO并不一定成为项目股份的所有者。”

    对于ICO的本质,洪基勋表示,是创业者为了在A轮融资之后获得大规模的私募投资,借用众筹基金的形式,像IPO一样进行宣传的资本筹集方式。

    对此,韩国金融研究院资本市场室长金永道(音)表示:“在‘众筹基金’中必然会出现‘保护投资者’的规定。反过来说,如果是私募,就会监管就变得宽松了。”他补充说,如果要摆脱业界的监管,向私募方向发展是正确的。

    目前,制定了加密货币明确法规或ICO准则的国家并不多。因为很多国家认为,目前区块链技术和实用性还处于验证阶段。韩国政府在2017年9月宣布“全面禁止ICO”后并没有进行特别讨论,所以加密货币市场实际上已成为法外之地。

    洪基勋表示:“虚拟货币不是金融资产,因此不属于金融领域。虚拟货币是作为ICO的媒介使用的,所以如果要加以监管,很大可能会由金融监管机构负责。” 他还指出,金融界并不重视ICO。同时,他表示,ICO的资本筹集规模已经超过了风险资本。不能因为它不合符韩国当前的标准就回避它。

    韩国金融委员会目前还在关注技术发展和其他国家的反应。金融委员会书记官徐罗润(音)在专门小组讨论中表示:“目前对ICO持积极态度的国家实际上大都是避税国,因此我们很难将其视为榜样。而具有健全的金融产业和体系的国家持保留态度。”

    洪基勋同意政府这种慎重的立场。他表示:“日本实施了加密货币交易所许可制,但这些交易所遭到了黑客袭击。今年1月会见日本金融当局有关负责人后发现,他们还正在全面讨论批准制度。”他说:“先发制人不是总是好的。保持关注也很重要。”

    此外,韩国国务调整室室长洪南基(音)在去年的国政监查中表示,将于今年11月份对ICO发表政府立场,但到底是怎样的立场还是未知数。也有可能只是单纯地发表对韩国企业ICO实况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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